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各项 奖助学金评定和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7 浏览次数: 222

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

根据学校各类评奖评优办法,现将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

(一)参评对象:

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本科阶段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名额分配和参评要求:

1.“张锡祺特等奖学金”“徐叔云奖学金”“国元证券奖助学金”“宿州奖学金”“良医成长计划奖学金”“亿帆奖学金”及“复星医药奖学金”名额分配请参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各学院请依据《安徽医科大学“张锡祺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徐叔云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元证券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宿州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良医成长计划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亿帆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安徽医科大学“复星医药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审。

2.    张锡祺一、二、三等奖学金:张锡祺一、二、三等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8%12%。各学院依据《安徽医科大学“张锡祺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张锡祺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审核。

3.学习进步奖:“学习进步奖”授奖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10%。各学院依据“学习进步奖”名额分配表(附件1)及评定办法进行审核。

4.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张锡祺专项奖学金依据《安徽医科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张锡祺专项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进行评审,迈瑞奖学金、联邦制药奖学金、新思创奖学金、济人奖学金、威尚奖学金、鸿鹄奖学金、恩康济奖学金、国医科技奖学金、李超励志奖学金及雅培奖学金等请相关学院依据协议进行审核。

5.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以上各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张锡祺特等奖学金、徐叔云奖学金获奖学生需提交近期生活彩照电子版一份,由学生所在年级负责撰写推荐学生优秀事迹(不少于500字)。

6.以上奖学金,学院评审为终审结果,并报学生处备案。提交备案材料包括以下:(1)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材料须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党委(总支)的公章;(2)各项奖学金评选报告。以学院党委(总支)正式文件报送,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评定评选依据、条件和名额分配、评定评选程序、获奖学生中必修课是否全部通过、体测及格、英语四级是否通过(评定二年级以上成绩时)及评选结果等。以上材料由各学院委派一名老师统一报送。

二、助学金评定

(一)参评对象

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名额分配和参评要求:

1、“鸿秀助学金”及“良医成长计划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4)。各学院依据《安徽医科大学“鸿秀助学金”评定办法》及《安徽医科大学“良医成长计划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审。

2、豪森助学金、朱云涛助学金、威尚助学金、欧蒙助学金、旭申助学金及佳德口腔助学金请参照协议中的评定要求或评选办法及名额指标进行审核。

3.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以上各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和助学金汇总表(附件6)。

4.以上助学金,学院评审为终审结果,并报学生处备案。提交学生处备案材料包括以下:(1)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材料须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党委(总支)的公章;(2)各项助学金评选报告。以学院党委(总支)正式文件报送,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评定评选依据、条件和名额分配、评定评选程序及评定评选结果等。以上材料由各学院委派一名老师统一报送。

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请各学院依据《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2110月修订)》执行。

先进班级由申请班级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附件7),表中主要事迹需包括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体育建设、文化建设及劳育发展等,经年级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学生处汇总。先进集体评选由学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展演。先进个人请各学院填写好三好学生申请表(附件8)及汇总表(附件9)和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10)汇总表(附件11)。

各学院统一安排老师将先进班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学生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项奖助学金和评优工作应在各学院党委(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各学院要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掌握各项奖助学金和评优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别是考试、考查课成绩审核、不得重复评选等规定,要严格审核,做到零差错,以严谨细致的态度认真完成各项奖助学金及评优工作。

3.已申报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次各类奖学金。

4.各项奖学金需同时提交经教务处或学院审核盖章的2021-2022学年成绩表及四级(六级)成绩单备查。

5.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依据专升本联合培养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和评优工作,评选办法和评审报告报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备案。

6.各学院须将各项奖助学金及评优名单在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备案。

7.各项奖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1114日;评优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1121日。

8.各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请严格执行签署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工作。

9.学生应如实填报评定材料,不能弄虚作假,一旦查实,按照学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参与审议的学生应秉公评议,不得草率武断,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辅导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公正审核、评定学生各项测评分数,对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程序及规定或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等行为,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10.学生处将组织对校内各项奖助学金开展学院互查和学校抽查。

11.联系人:许玉,电话:65161058,邮箱:35209465@qq.com

附件: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安徽医科大学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6安徽医科大学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7安徽医科大学先进班级申请表.docx

附件8安徽医科大学“三好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9安徽医科大学三好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10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11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

 

 

                                     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