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9 浏览次数: 556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和《安徽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安徽医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安徽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六年级及以上学生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学年智育成绩位列本年级专业的前三名(且位于年级专业的前10%);德、体、美、劳及智育附加分总成绩排名位列本年级专业的前10%,评定第二学年以上(含第二学年)奖学金时,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通过分数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其他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2023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6人,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各学院具体名额请参见《2023年国家奖学金分配表》(附件一)。

(三)评定程序

1.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由学生本人向年级提出申请,附500字申请理由,年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从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出拟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同时将年级推荐意见及学生先进事迹材料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并报送学院初审,学院将初审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学生处,并提交拟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和学生近期生活彩照电子版各一份。

2.校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推荐拟获奖候选人名单后复审,提出建议名单,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报省教育厅。

3.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由校财务处负责将奖学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上。

(四)相关要求

1.各年级要组织拟获奖学生候选人认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三)规定填写,签名处须学生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正反面打印使用。各学院要分年级分专业将名单汇总,并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四),于9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报校学生处。同时,将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和公示时间及结果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报送学生处,内容要具体翔实。对于位次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学院必须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2.各学院需同时提交经教务处审核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表及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的四级成绩单复印件备查。

3.“院系意见”栏须详细填写,须有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签名处须手写签名,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4.各学院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和金额,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床医学(农村免费定向生)、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六年级及以上学生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其他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2023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581人,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请参见《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附件五)。

(三)评定程序

1.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500字申请理由,年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从二年级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同时将候选人名单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并报送学院初审,学院将初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校学生处,一并提交学生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学生生活彩照电子版各一份。

2.校学生处汇总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后复审,提出建议名单,在专家评审会评审、全校范围内公示、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3.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由校财务处负责将奖学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上。

(四)相关要求

1.本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智育成绩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优秀,且排名位列本年级专业学生数的前20%;②综合素质评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优秀,且德、体、美、劳及智育附加分总成绩排名位列本年级专业学生数的前40%。③评定第二学年以上(含第二学年)奖学金时,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通过分数。

2.各年级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六),由各学院分年级分专业将名单汇总,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七),于9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报校学生处。同时,各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和公示时间及结果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一并报送学生处。对于位次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学院必须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3.各学院需同时提交经教务处审核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表及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的四级成绩单复印件备查。

4.各学院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和金额,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奖学金。

5.各学院要确保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如有学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人数低于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学校将多余指标收回,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评定推荐。

三、国家助学金

(一)评定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今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临床医学(农村免费定向生)不具备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六年级及以上学生参加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

(二)名额分配

2023年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共3766人,平均每生每年约为3300元,标准为4500元、3000元、2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请参见《2023年国家助学金分配表》(附件八)。

(三)评定程序

1.各年级专业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及在校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做好各档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各年级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并报送学院初审,学院将初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校学生处。

2.国家助学金名单由校学生处审核,提出建议名单,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报省教育厅。

3.国家助学金发放由校财务处负责按月将助学金直接拨付到获得助学金学生的银行卡上。

(四)相关要求

1.各年级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九),由各学院分年级分专业按助学金档次将名单汇总,并填写《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十),于10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报校学生处。同时,各学院将本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分配名额和公示时间及结果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一并报送学生处。

2.各学院要在不突破总金额和不增减名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年级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档次分配方案。

3.各学院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和金额,不得要求受资助学生捐赠助学金。辅导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公正审核、评定学生各项测评分数,对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程序及规定或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等行为,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4、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及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按照相关联合培养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做好专升本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联系人:许玉;电话:65161058;邮箱:xuyu1004@126.com。

附件:1.2023年国家奖学金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5.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8.2023年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9.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10.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