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7 浏览次数: 198

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校学字〔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对象

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共10名。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向上,自强不息;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当年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8、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9、受到校纪校规处理尚在影响期的不能申报评选。

四、候选人名额分配

第一临床医学院推荐3名,第二临床医学院推荐2名,其余学院各推荐1名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候选人。

五、评选安排

1、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负责本学院评选活动的组织、动员和宣传。

2、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进行初审,并将确定上报的候选人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

31121日前,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资料送学生处(联系人:许玉,电话:0551-65161058)。

纸质版资料包括:

1)登记表(附件1)、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22000字的事迹及300字事迹简介各打印版1份。

电子版资料包括:

1)登记表(附件1);

2)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00字的事迹及300字事迹简介;

41张彩色5寸照片电子版1份。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3520946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材料)。

4、学生处对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学校教育基金会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结果进行备案,统一发放奖金。

六、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评选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安医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

3、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启动对相关单位及个人的问责程序。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生“普盛医疗十佳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学 生 处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