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2015年9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0 浏览次数: 526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业经2015年9月1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015年9月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集体先进典型,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寝室”。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 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班级;

2. 全班同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班级干部领导得力,凝聚力强,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发扬民主,能够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利用班级微信等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4. 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执行有力。班级风清气正,全班同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上进。当年全班未发生过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现象;

5. 全班同学学风优良,学习勤奋,考试、考查课及格率达100%;

6. 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的生活方式,能够保持良好的宿舍、教室、个人卫生环境,在当年“安全和谐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中,全班未出现过被通报批评的寝室,且至少有一个班级成员寝室(不包括跨班级混合住宿寝室)获得过“月安全和谐文明学生寝室”以上荣誉称号(包括“月安全和谐文明学生寝室”);在当年“安全和谐文明教室”创建活动中,表现积极,未出现过被通报批评的情况。

7.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活动,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二)“先进寝室”评选条件

1. 符合“年度安全和谐文明寝室”评选要求;

2. 寝室成员学风优良,学习勤奋,互敬互爱,诚实守信,当年未发生过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现象,全体同学考试、考查课及格率达100%,寝室成员参评年度获奖学金人数比例达50%以上。

三、评选比例和奖励方式

(一)“先进班级”比例为当年全校参评班级的5%;“先进寝室”比例为当年全校参评寝室的3%。

(二)奖励方式:“先进班级”奖励奖金为每班每年1500元,同时颁发荣誉奖状;“先进寝室”奖励奖金为每个寝室成员50元,同时颁发集体荣誉奖状。

四、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由学院推荐和学生集体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相结合,并附评选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经年级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报学院初审;学院审核并公示,以学院为单位,签署初审意见,报校党委学工部初审后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安徽医科大学评选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办法》予以废止。

六、本办法由校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