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7 浏览次数: 1736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9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及《2019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贷款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于6月26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特殊情况处理

    1)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无需进行毕业确认。请学院填写并上报《安徽省高校2019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7月1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延期还款的办理

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2019年7月30日之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2019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4.提前还款的办理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发起毕业确认

借款学生于6月26日前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升学等情况时,学院应督促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其中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要发起的就学信息变更;学制延长申请成功后,贴息延长至升学后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贷款申请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携带相关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2.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并于9月9日前经学院汇总后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纸质版)及《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如逾期未交,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申请

(1)学生首次申请贷款,需要学生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助学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才能发起贷款申请,合同实行一次性签订、分学年用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5年。具体手续需咨询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以前年度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可用余额不足时,需要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中重新提交贷款申请。

2. 注意事项

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上交相关材料并通知到所有贷款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学生处进行相关确认工作,确认手续完成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各学院要通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认真研读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借款学生的贷款确认工作,在2019年毕业的借款学生中积极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活动,并告知贷款学生所应承担的还款义务以及违约后果。

    在毕业确认及贷款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许玉,电话:0551-65161058

 

附件:

1、2019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

2、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

3、2019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4、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5、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

6、2019年安徽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宣传折页(高校版)

7、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

                                   

 

 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