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 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6 浏览次数: 532

各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依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党学字〔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疫情防控行为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学字〔202026)及本学院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全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2.各学院要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和全体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办法》和学院的制定的《实施细则》,对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个方面表现进行评价。请在学工系统中完成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相关工作,认真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样表见附件1)及《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样表见附件2),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安徽医科大学学工系统综合素质评定操作手册》(附件3)。

3.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各类诈骗的鉴别能力,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有效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制定《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防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负面清单》(附件4)作为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一部分予以考核。

4.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相关联合培养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做好专升本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5.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人员对年级上报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终审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要求。

6.为确保后续的国家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的评审上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于922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纸质版材料以党委(总支)为单位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备案,上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及《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从系统中导出的加水印表格)及电子版;

2)综合素质评定书面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告内容需写明评定程序及公示具体时间);

3)学院公示照片材料(电子版)。以上材料经年级辅导员签字、分管副书记签字、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总支)的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Email传至35209465@qq.com。联系人:许玉;联系电话:0551-65161058

7.学生处将抽调各学院分管副书记及综合素质评定具体审核人员、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等开展互查、抽查。

 

 

附件: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xls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表.xls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学工系统综合素质评定操作手册.docx

附件4:本科生防电信网络诈骗负面清单.docx

                                

  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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